关于撤销婚姻的程序 首先,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非依婚姻当事人的申请不能主动介入可撤销婚姻案件。原因是对于可撤销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虽因受胁迫而违背了其真实意愿,但结婚后双方可能会建立感情而不要求撤销婚姻,若婚姻管理机关主动介入,必将侵犯双方的婚姻自主权并影响家庭关系的稳定。 其次,能够提出撤销婚
关于撤销婚姻的程序 首先,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非依婚姻当事人的申请不能主动介入可撤销婚姻案件。原因是对于可撤销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虽因受胁迫而违背了其真实意愿,但结婚后双方可能会建立感情而不要求撤销婚姻,若婚姻管理机关主动介入,必将侵犯双方的婚姻自主权并影响家庭关系的稳定。 其次,能够提出撤销婚
《婚姻法》对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法定程序是办理离婚登记。《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的处埋时,发给离婚证。 按照上述规定,登记离婚的法定条件有二:一是离婚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不知情兄妹竟成婚 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这是一起太特殊的离婚案了,不但人们听了不敢相信,就是法官也很少遇见:这对夫妻不但感情非常之好,而且膝下有一儿一女,是最让人羡慕的那种美满家庭。这样的家庭既没有夫妻感情的破裂,更没有其他的危机和问题,可这对夫妻却必须要离婚不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他们的感情没有破裂,法院又怎么会判他们离婚,
婚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目前,我国法律上并未对婚约进行明确的定义,一般意义上讲,婚约应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所做的事先约定。严格来说,婚约应是一种契约,但其不属于《合同法》意义上的契约。因为,根据《合同法》第2条规定:对于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从上述规定上看,婚约只是一种习俗,仅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并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 &nbs
如何在内地办理涉港澳台的结婚登记? 欧阳小姐是一家外企的白领,少年时随家迁往香港居住,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又从香港到上海工作。目前欧阳小姐在上海工作已经三年。她想与相恋两年的男朋友桂某某2007年年底在上海结婚。欧阳小姐的未婚夫(男朋友)桂某某是在上海工作的南京人,桂某某的户口目前还在南京。因此,欧阳小姐想咨询,如果她和未婚夫想在上海结婚,她需要准备和携带哪些证明
夫妻财产能否约定离婚如何分割? 夫妻财产关系派生于夫妻身份关系,它包括夫妻财产所有权、夫妻间的扶养关系及夫妻继承权等内容,其核心是夫妻财产的所有权问题。 夫妻财产所有制又称婚姻财产制,是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依据我国现行《婚姻法》,我国大陆地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规定:“女方在…...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两条还同时规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就不受这个期限的限制。这些规定在于保护产妇、孕妇等特殊情形下妇女的身心健康,并且有利于胎儿、婴儿的健康发育,也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3.特定情形下对男女双方离婚诉权的限制
诉讼离婚时,什么是判断离婚的标准? 在发生离婚诉讼时候,法院判断是否应当判决离婚的标准就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这主要依据夫妻婚前基础、婚后感情、对夫妻关系的危害程度以及责任方的认错态度等多方面的因素来加以衡量。女方不能生育并不是离婚的法定理由。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按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12月13日(民